中荷附加意外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
注:本產品摘要的規定僅限于附加在10年繳費的BEAA/B上
給付項目:意外醫療給付
保險期間:一年(可以續保至主約結束,但不能超過65周歲)
繳費期間:一年
繳費方式:年繳
投保年齡和保險金額限制
(1) 投保年齡為60天至55周歲
(2) 保險金額限制:參見BEAA、BEAB的核保規則
保險責任及范圍: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被保險人因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而致使身體遭受傷害,且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內經醫院進行必要的門診、住院治療,則我們對被保險人已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實際醫藥和治療費用超過人民幣100元的部分給付意外醫療保險金。但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累積給付的意外醫療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單或合同批注上所載本附加合同的意外醫療給付保險金額為限。
對于當地社會醫療管理部門規定的自費項目和藥品,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若被保險人的意外醫療費用可依法律及政府的規定有所補償、或可從其它福利計劃或任何醫療保險計劃中取得部分或全部的補償,則我們在給付保險金時扣除被保險人已受補償的部分。
責任免除:
若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2、被保險人自殺、故意自致的傷害、參與毆斗、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險人主動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5、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6、被保險人因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藥物所致;
7、被保險人因疾病、流產或分娩所致;
8、被保險人因整容手術或其它內、外科治療導致醫療事故;
9、被保險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陽性);
10、戰爭、軍事行為、暴亂、武裝叛亂或恐怖活動;
11、核爆炸、核輻射、核污染、原子或生化武器;
12、被保險人因進行潛水、跳傘、攀巖活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活動所致。